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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2018年部门预算
发表时间:2018-3-1 14:34:58 浏览次数:2704次
2018年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2018年重点开展的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概况
一、主要职责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原称梅县计量所)成立于—九五八年,现位于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交通路5号,占地面积约三百平方米,是梅州市梅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设置的一家具独立法人资格的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安装、维修等综合性社会公益型法定技术机构。建立了社会公用标准十四项,开展了衡器、血压计、压力表、天平、砝码、加油机、三等测力计、温度二次仪表、水表、电表、温度、湿度等检测项目,具有相应的技术综合优势、配套的检测设备和己建标准的检定、校准、维修能力及专业技能的检测人员和管理人员,有严密的管理制度和保证检测结果准确和公正的相关措施。
主要职能:为量值准确提供测试检定保障。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最高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研究、建立、保存工作;开展量值传递;执行计量检定规程,依法执行强制检定;提供计量检定、校准、测试、维修服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本单位下设专业检测室分为力学室、热电室、加油机室、水表室、电表室、衡器检测站,业务技术室、行政办公室、财务室等综合管理办公室。
三、人员构成情况
  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事业编制18名,实有在编人员14名,财政供给离退休人员9名,长期聘用工作人员5名。
  四、2018年重点开展的工作任务
2018年继续努力拓展业务,全面落实2018年各级专项监督抽查工作,做好已建标的计量器具检定和集贸市场、计生服务单位、卫生医疗站等计量器具检定,2018年争取新建3项计量标准,争取电能表、燃气表检测项目早日开展。我们在保证业务工作顺利开展的同时进一步坚持科学发展、健康发展、稳步发展的思想,积极探索事业单位的改革之路,强化对员工技术能力、工作质量、工作改革、优质服务等方面的培训考核,以此规范服务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3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4.10万元;事业收入36.2万元;其他收入40.7万元,收入预算比去年增加85.61万元,增长32.25%,主要原因是2018年其他收入中其他财政补助收入35万元。
2018年支出预算3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74.10万元;其他资金支出76.9万元。支出预算比去年增加85.61万元,增长32.25%,主要原因是其他资金项目支出增加。
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282.23万元,占80.4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9.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68.77万元,占19.59%,主要支出项目包括技术检测成本44.63万元,质量安全监管项目经费20万元,市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4.14万元。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总额0.1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同。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1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无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单位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运行经费26.3万元。其中:办公费2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费2.5万元,专用材料费2万元,工会经费4.5万元,福利费2.2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万元,税金及附加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未有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资产合计153.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4.14万元、固定资产69.71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经车改办批准保留2辆车(含一般公务用车1辆);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本单位绩效目标覆盖率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
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三)非税收入:指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收益、彩票公益金收入、特许经营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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